就业、医保、教育、棚改、安全生产和民生兜底保障上半年集中发力 青岛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早报讯 关于民生保障,我市上半年交出了六张令人满意成绩单。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上半年,我市在就业、医保、教育、棚改、安全生产和民生兜底保障六方面发力,青岛市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就业
城镇新增就业39.2万人
上半年,青岛市就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9。2万人,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2。95%,控制在年度目标4%以内。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36万人,增长10。1%。创业带动就业2。5万人,发放创业类补贴资金1。57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规模3。92亿元。多渠道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上半年全市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5652人,留用4776人,留用率84。5%。实施创业培育“海鸥行动”,培训以大学生为主体的创客群体800余人。扩大农民工就业,先后以市政府名义下发9个政策性文件,上半年实现农民工就业24。6万人,增长10。8%。
医保
率先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
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方面,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上半年,全市共有1。6万余名失能失智人员享受护理保险待遇,支付护理保险资金1。43亿元,累计提供上门服务11。7万人次达到8。6万小时。
出台《关于调整2018年度我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2018年一档居民补贴560元提高到690元、二档居民补贴480元提高到610元,全市两级财政因此增加补助额7。4亿元左右,增幅达到30%。同时,提高大病医疗保险超限补贴相关待遇,上半年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共计1。13亿元,其中特药特材保障3000余人次,费用支出3600余万元,大额保障5。9万余人次,费用支出7600余万元。
教育
已开工建设学校22所
我市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在上半年进一步破解。为加快消除城镇大班额,实施《青岛市2018-2020年解决大班额问题学校建设计划》,2018年,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25所学校。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22所,竣工4所,全市中小学不超过省定班额的班级数达到88。8%,其中市北区、高新区达100%。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出台关于《积极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办法》,对民办职业教育学校按照生均公用经费1600元的标准足额拨付,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执行学费减免政策和学生资助政策,在校企合作专项资金、现代学徒制、中高职专业联盟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同等对待、同等安排。
棚改
全市完成1.77万套(户)
上半年,我市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快。在累计启动棚户区改造18。4万套(户)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新三年棚改改造工作,2018-2020年计划启动棚改9。9万套(户),其中2018年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3。5万套 (户),2019-2020年计划启动棚户区改造6。4万套(户)。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77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50。2%。
安全生产
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0.9%
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我市出台《关于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各级党委政府、46个主责部门和24个关联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予以明确细化和规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明确、整体有序的立体安全监管责任网。制定了《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专班,有力保证了重大活动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民生兜底保障
发放城乡低保金3.6亿元
我市还进一步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方面,2018年,青岛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升至660元、490元。截至6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7万户、10。6万人,其中城市1。4万户、2。2万人,农村5。6万户、8。4万人,发放城乡低保金3。6亿元。在完善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方面,我市按照困难程度实行分类分档梯次救助,将25种特药特材纳入医疗刚性支出兜底救助范围,今年共对6。79万困难居民发放医疗救助金13550万元。另外,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共为8287户困难居民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178万元。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供养孤老残障优抚对象2911人,临时救助遭遇突发事件和特殊困难的优抚对象家庭1063户,组织为2802名优抚对象免费查体。(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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