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刘玉凡 通讯员 李国颂 报道
半岛都市报8月12日讯 8月12日凌晨1点,青岛同三高速公路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沈海高速胶州收费站夜查时,发现一辆鲁B牌照的小轿车从下方快速驶向收费站,由于该车车速太快民警立即示意其减速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靠近时发现驾驶员刘某眼神迷离、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随后,民警将刘某带到执法站内进行酒精吹气检测,发现其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4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11日晚和朋友在市区内某烧烤摊喝酒聚会,刘某在喝了四瓶啤酒后出现醉意便被朋友用车送回家休息,谁知到了凌晨,醒来的刘某感到天气闷热难受,便准备开车上高速公路兜风,结果车子刚行驶到收费站就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由于驾驶员刘某醉酒驾车,民警开具处罚凭证后便将其带至附近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待化验结果确属为醉酒后,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以罚金和半年内的拘役处罚,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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