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广阔 8月11日,记者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唐山“教科书式老赖”黄淑芬已于8月9日刑满释放。车祸中的受害者之子赵勇表示,黄淑芬出狱后并未与其联系。赵勇提起的“确认黄淑芬在女儿刘明月名下房产中所占份额”的民事诉讼延期开庭。(8月12日中新网) 已经承担了“牢狱之灾”的黄淑芬,如果继续“赖”下去,受害人应该怎么办?当初车祸受害人家属赵勇向黄淑芬讨要赔偿款的时候,黄淑芬就公然宣称“判个几年也中,至少这笔钱是省了”。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她所谓“以坐牢抵赔偿”其实没有法律依据,况且此前入狱,也是因交通肇事的罪名,当然不能因其坐牢服刑就免除其依法赔偿的法律责任,坐牢和赔偿是两码事。如果真让她得逞了,那将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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