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食药安全,8月23日,记者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9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本次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市食药监局将全面把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药品生产、药品经营等十大环节。以涉及婴幼儿、学生和老年等特殊群体以及消费量大、辐射人群广的品种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严管严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食品生产环节
严厉查处7类违法违规行为
要严厉查处利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非法生产保健品、宣称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及医疗用品;产品出厂批批检验不落实;虚假标注、虚假宣传等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停产为由,逃避监督检查和抽检的行为,以及为他人提供设施设备进行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干制水产品、饮料、食品添加剂和酒类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监督抽检不合格、有投诉举报及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为检查重点。
■食品流通环节
严厉打击销售4类违法违规行为
经营无合格证明、无合法来源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无标签、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食品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厉打击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等。做好非洲疫病防堵工作,严查猪产品来源及检验检疫证明,坚决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重点检查城乡食品经营集中区、旅游景区、商业集中区等区域,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食品店等各类业态,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餐饮服务环节
严查严控8类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类食品制售等项目许可,擅自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违法行为;不规范使用凉菜间、生食间、水果间、榨汁专区等专间(专区),工具、设备、容器以及食品加工、仓储区域混用;接待团餐、婚宴等集体用餐的,不按规定留样;不按规程加工制售鲜黄花菜、野生蘑菇、贝类、蟹类、自酿药酒等高风险品种行为。以旅游景区为重点,突出“一带多点”。重点以沿海一线各知名景区为“一带”。以及火车站、闽江路、中山路、登州路、台东等重点餐饮集中街区;承接重大活动的餐饮接待单位,大型宾馆、酒店等;劈柴院、万象城等城市综合体等“多点”。旅行社团体用餐接待酒店、农家宴、渔家宴等经营单位。重点业态: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外卖餐饮经营单位。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环节
严查7类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许可经营或不按批准的生产工艺生产保健食品;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保健食品;违法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虚假标识声称,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组织生产;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使用效期、储存条件不一致;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膳食补充剂、易被非法添加及含有螺旋藻、蜂胶、鱼油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宣称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等功能、声称未经批准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美白、防晒、育发、面膜等易非法添加的化妆品生产企业;祛斑、防晒、染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用量较广泛的洗发水、面膜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保健食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商场、超市、专卖店,保健食品、化妆品集散地,会议营销商以及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场所;以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以及品多量大、间断生产、委托生产的企业。
■药品注册使用、药包材监管环节
重点检查高风险药品品种
药品使用单位是否从不具有合法资质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药品;购进验收、存储、养护记录不完整;拆零药品操作不合规;调配使用的药品与许可的诊疗范围不相适应,非法自配制剂;疾控和疫苗接种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储存运输条件不合规。药品包装材料企业未按核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生产及检验等相关原始记录不真实完整。
重点检查疫苗、生物制品、血液制品、诊断试剂、特殊药品、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终止妊娠药品、医疗美容药品以及塑料输液容器用组合盖、注射用卤化丁基橡胶塞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疫苗使用单位、农村及个体诊所(卫生室)以及信用等级较差、药品抽检不合格、被投诉或处罚过单位;药包材重点品种生产企业、上年度省抽不合格和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偏低的企业。
■药品生产环节
重点检查近年不合格批次较多品种
生产重点环节,重点关注物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和成品全项检验、物料平衡、不合格品处置、委托生产、清洁验证,数据可靠性等环节。安全生产方面,重点监督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特殊药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产尘、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易制毒化学品、菌毒种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对注射剂、中药饮片、多组分生化药、特殊药品、中药提取物等重点产品的治理。
重点检查生产注射剂、中药饮片、多组分生化药品、舆情突出、发生过聚集性不良反应、抽检不合格等问题的企业。基本药物品种、原料药紧缺品种的制剂、价格倒挂品种、特殊药品(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近年来不合格批次较多品种。
■药品经营环节
重点检查有投诉举报企业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依许可的方式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仓储场所是否持续符合要求,有无擅自变更经营、仓储场所等情况;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含特殊管理成分的复方制剂的运输、储存、销售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药品购销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客户档案、进行购销资质审查,是否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或互联网非法购进药品等行为。
重点检查特殊管理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甘草片及等有特殊管理要求易流弊的药品,生物制品等冷链品种,中药(材)饮片。特殊管理药品、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城乡结合部与农村地区的药店;GSP认证后两年内未进行过系统检查的企业;监督抽检不合格、有投诉举报、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
■医疗器械环节
重点检查不良信用记录企业
生产企业检查企业原材料供应商审核和管理情况,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委托生产的质量控制情况,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检验报告书是否规范情况。经营环节严查未经许可(备案)、未取得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经营和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非法经营关注度高、使用量大的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等产品行为。使用单位检查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国家、省重点监管目录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冷链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角膜接触镜类、人工心肺设备和网络销售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经营企业。
■食盐监管环节和流通环节
重点检查学校、旅游景点餐厅等
生产环节,重点检查食盐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原料食盐及添加剂进货发票、检验合格证;批次食盐质量安全检测报告、食盐销售发票等。流通环节,重点检查食盐批发资质、批次食盐质量安全检测报告、食盐购销发票等。食品加工及餐饮服务单位,重点检查学校、旅游景点餐厅、食品加工企业(业户)的批次食盐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及购货发票等情况。
此次检查各级食药监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增加监督抽检批次,灵活工作安排,优化检查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置。对发现的涉嫌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办。
[编辑: 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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