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黑社会”,很多人会联想到意大利黑手党、日本的山口组、美国黑帮还有香港电影里一度大热的古惑仔。
而对不少人来说,“黑社会组织”这个词时有耳闻,却又稍显神秘。根据8月22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过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有奖举报,1/3的涉黑涉恶线索查证属实,目前已有850余名涉黑涉恶人员投案自首。
有心关注政法新闻的读者会发现,近期关于扫黑除恶的新闻尤其密集。难道是因为黑恶势力变猖獗了吗?知事君告诉你原因:当然不是,是因为国家加大了对黑社会的打击力度,扫黑除恶的成果更加密集涌现。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
对黑恶势力“依法从严查处”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在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
2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指出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根据通告,3月1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而“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和有些人想象的“黑社会”不一样,不少经媒体曝光的黑恶势力,其实并不是文学和影视作品里那种嚣张跋扈、刀尖舔血、一言不合就街头火并的“刻板印象”。他们的为非作恶,可能更加日常,渗透到老百姓生活的许多方面,县城、农村、城市的任何角落,都可能有黑恶势力的存在,扰乱老百姓正常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房产中介也能是“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公开的案例梳理发现,当前基层滋生的一些黑恶势力,很多还具有一定的传统黑社会组织特征,比如有明确的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一定的“行规”、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围堵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除了赤裸裸的强占豪夺,有些团伙开始试图披上“合法活动”的外衣,比如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垄断经营,还有在网络曝光社会负面新闻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或是充当所谓的“民间调停人”,利用QQ、微信等信息化工具临时纠集,插手纠纷,摆平事端……
近年来,随着各地打黑除恶力度持续加大,浮在面上、组织严密、暴力突出、影响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明显减少。但不容忽视的是,不同于以往赤裸裸的暴力方式,一些黑恶势力的活动渐趋隐蔽。
知事君举个例子:房产中介也是“黑社会”,是不是有点想不到?
根据《法制日报》报道,8月15日,湖北”房屋中介涉黑案》一审判决,17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9年不等,这个群体都是“安逸之家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和“鸿润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和领导阶层。
这个全国首个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房屋中介都干了什么呢?他们一方面在网上寻找房源并和房东签订代租合同,又在网上发布消息、在街上张贴“一手房源”“房东直租”的小广告揽客。
房东催租时,他们就以“资金链断裂”为由搪塞,而签订的合同里却并未注明公司违约责任。不少房东收不到房租就直接将租客赶走,将房门换锁,令租户蒙受不白之冤。
经查明,这个组织即针对房东又针对租户,采取哄骗、威胁、暴力等方法两头盘剥,达到攫取高额利润的非法目的,近3年非法获利超过千万。
再来看山东警方通报的济宁一个冒充政府部门执法组建“烟火爆竹稽查大队”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济宁杨某军自2005年,为垄断、控制邹城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伪造政府公文、印章,私设“邹城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自封“办公室主任”。招募社会闲散人员组建 “烟花爆竹稽查大队”,内设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指导员等职务,冒充政府部门执法,形成了以杨某军为组织领导者的重大涉黑恶犯罪团伙。该团伙对邹城市烟花爆竹经营商铺、集市摊点等进行非法搜查,只允许销售杨某军的烟花爆竹,其他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一律予以“没收”。对不服从者,进行恐吓、威胁、辱骂、殴打。该团伙的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邹城市烟花爆竹价格远高于正常市场价格,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打击黑恶势力还要拔掉“保护伞” 更有一些黑恶势力,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在农村,一些黑恶势力通过贿赂拉拢基层干部来染指基层政权,有的则直接通过霸选、骗票等方式,谋取利益、横行乡里,成为“村霸”。
山东烟台杨某涉嫌恶势力团伙案件就是一起典型案件。杨某在村“两委”换届期间通过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迫部分村民投票,促成其姐夫冯某某成为村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把持村集体事务。据山东省公安厅介绍,类似杨某这样样,有些农村黑恶势力借助家族、宗派影响,操纵、控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强占集体资源,为个人、家族牟取非法利益。
更有极个别公职人员和基层干部不仅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自己都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份子。
比如此前山东省纪委通报,烟台海阳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原大队长范向东,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充当“保护伞”。
2003年至2014年,以海阳市人大代表、双城肉类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修建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垄断经营海阳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销售市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2009年至2013年,范向东通过为该组织成员办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稽查大队协管员证、抽调该组织成员帮助开展稽查执法活动、查处不属该组织控制的经营者等方式,帮助该组织控制市场;并加入该组织,成为重要成员,参与多起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范向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过公开曝光,不难发现,很多基层腐败与涉黑涉恶问题交织,带来严重危害,而“保护伞”正是助长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要土壤。这也充分表明,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只有坚决铲除“保护伞”,方能将黑恶势力斩草除根、一网打尽。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廖雯颖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