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3日讯 范先生想买一辆宝马5系轿车,经朋友介绍,他最终选择在青岛嘉实宏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但在交了5000元定金后汽车店才告诉范先生,需要他先去申请贷款,然后才能为其找车。范先生认为,汽车店是在有意向顾客隐瞒,便提出退还定金,遭到对方拒绝。青岛嘉实宏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公司的流程,就是需要顾客先贷款,然后才能给顾客提供具体车辆信息。为弄清真相,记者对此事展开调查。
范先生表示,当初在敲定买车时,由于汽车店内没有现车,双方便商议,由汽车店先为范先生找到车,然后范先生再办理相应手续。6月21日,汽车店告诉范先生,称车已经找到,并要求范先生先交5000元定金,由于是朋友介绍,范先生没有多想就把钱打了过去。对方为其开具了5000元定金收据。但随后的情况却让范先生十分气愤。“交完定金,我想对方索要汽车的车架号等信息,这时对方却支支吾吾交不出来。”
在范先生的一再逼问下,对方工作人员告诉范先生,之前找到的车辆被卖掉了。“工作人员说之前给我找到的车刚被人定走,要另外再给我找车,但需要我先去办理贷款,等贷款下来再给我找车。”范先生表示,对方的这一做法让他无法接受。“先说车已经找到了,骗我把定金交了,交了之后却说需要我先把贷款批下来再给我找车,他们这不是在欺骗顾客么?”
范先生当即提出,要退还5000元定金,但当第二天范先生去拿钱的时候,对方却表示,所谓的退定金并不是直接退还5000元,而是需要范先生介绍顾客。“他们要我给他们介绍顾客,卖出去一辆车给我退3000元,卖出去第二辆再退还剩下的2000元。或者让我在他们店里保养,这5000元算作保养的费用。”范先生没有同意,双方不欢而散。
为此,记者联系到青岛嘉实宏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傅经理。他告诉记者,早在商定买车时,他们已经将具体的流程全都告诉了范先生。“按照正常的流程,就是需要顾客先办理下贷款,然后我们再为其找车,这点我们在当初的时候已经明确告诉了范先生,但他又中途反悔了。”
傅经理表示,由于范先生所交的是定金,所以不会为其退款。“定金肯定是不能退的,为此我们已经提出了解决方案,可以通过介绍客户退钱或者用来在我们这保养,顾客不接受我们也没有办法。”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表示,在购车流程中,贷款前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车辆的具体信息。“买车贷款,标的物一定是明确的、唯一的才能贷出来,对方如果连车架号都没有顾客如何贷款?所以很明显商家的要求是不合理的。”而对于退定金的问题,王律师表示:“因为是熟人介绍,在交定金时双方没有签任何的书面合同,只有一张定金收据,如果走诉讼程序对于顾客来讲是很不利的。建议顾客以协商为主,也可以向工商、消协部门进行投诉。”信网全媒体记者 杨宇宣
[编辑: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