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王洪智
8月29日,记者从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获悉,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精神,深入推进城镇节水工作,切实加强用水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青岛市近期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第一批)》的通知》》(青城节水〔2018〕6号),将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191家取用水单位纳入第一批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青岛市将以名录确定的取用水单位监管为重点,强化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组织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及时上报监控资料,开展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专项检查。
具体监控内容包括取用水管理计量、节水设施运行维护和节水宣传等情况。列入监控名录的重点用水单位,需严格依法用水,要如实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定期向各级节水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重点监控工作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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