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也可领每月500元住房补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为留青高校毕业生安居提供政策保障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在2017年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中,有市民认为青岛的住房限购政策增加了留青高校毕业生的购房难度和生活压力,造成部分知识和科技人才的流失,建议政府在他们准备买房时,能够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针对这一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人社局采取系列针对性的措施和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在青置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居保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足深化“放管服”改革,自今年6月起实施系列简证提速新举措,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将纯住房公积金个贷业务,从受理至审批完成出具借款合同由不超过10个工作日缩减至不超过5个工作日;减免贷款办理要件,统一优化全辖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取消房屋平面图配置图、联名卡复印件等12项职工申贷材料;精简身份证明,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提前结清等18项贷款业务,不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为方便尚未取得青岛户籍的高校毕业生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继续执行非本市户籍申贷不再提交我市居住证明的政策,支持新市民在我市安家置业。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接受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问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城乡建委和市国土局,自今年1月起开展拒贷限贷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上下联动、现场督导、重点跟进、逐个突破”的方式,按照诉求集中程度、项目坐落区域、楼盘体量等因素,分门别类进行规范,逐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部门沟通,讲明政策,陈述利害,督促其认真执行政策法规,尽快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目前已受理市政务服务热线、政府信箱、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等渠道转办的各类拒贷问题近1000件,督办楼盘开发商100多家,约谈6家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被约谈的开发商已全部在限期内完成整改,今年1-7月份,已有148个新开楼盘项目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准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包括毕业生群体在内的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针对尚未购房需租房居住的高校毕业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额度,为租房一族提供更多资金支持。自今年5月7日起,职工凭无房证明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上限由6000元/年提高至8400元/年,职工和配偶凭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租发票等租房证明材料合计最高可提取3万元/年,公积金租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保障更多高校毕业生等新市民群体实现住有所居。
“目前,我跟同学一起在李沧租了个套三的房子,800元的住房补贴正好用作房租。”2016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的小郭表示,他在这座城市待了7年,对这儿的一切都很熟悉,“再加上政府给我们的政策优惠,所以我选择留下来。”
小郭提到的住房补贴,在今年6月份我市出台的《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中有着明确规定,对在青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本科学历,且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对列入紧缺急需目录专业的博士、硕士分别按照1500元/月、1200元/月给予住房补贴,首次将住房补贴范围扩大到本科学历毕业生。同时实施“青年英才托举工程”,积极吸引海内外博士、硕士研究生来青创新创业,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申报条件、申请流程等实施细则正在制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将适时对外公布。
(记者 薛华飞 通讯员 春苗 王丽娜)
[编辑: 宗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