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4日消息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农村改革中处于首要地位,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保障农民权益、完善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给农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我市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农民变股民,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率先推动制度改革,3000万农民收获改革红利
在全省范围内抢抓改革先机,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多个指导性标准文件,推动改革不断深入,总体进度走在全省前列。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共有5239个村庄完成改革任务、占总数的87%,全市集体资产总额达到769亿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分红7.9亿元,预计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全部资产全部村庄全面推进,确保改革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在改革范围上,为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覆盖”“普惠化”“零掉队”,确保改革春风吹进农村每个家庭,我市将制度改革范围由村集体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村庄扩大到全市所有村庄,将集体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一并纳入改革范畴。坚持宽接收、广覆盖,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改革惠及最广大群众,据统计,全市392万农民成为集体经济股东。在改革方式上,针对村民群众反映的资产评估费用高、村集体负担重等问题,创造性提出了“确份额不确金额”的股权量化方式, 458亿元的集体资产成功分到组织成员名下。在改革模式上,坚持因“村”制宜,针对传统农业行政村、撤村并居村和城中村等不同类型村庄特点,探索不同的改革模式,考虑到部分村民初次接触股权理念,对于股权模式,坚持个人股为主,提倡静态管理,全市97%以上完成改革村庄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98%完成改革的村庄股权管理采用静态方式,保证改革的彻底性严谨性。
下一步,我市将在巩固提升改革成果上下功夫,推动各镇村根据清产核资情况,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采取合作社成员筹资、招引社会资本进入、政府项目支持等多种渠道,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实体化运作,推动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确保村民个人持续增收。
文 梁湘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