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管处发放首张复合通行卡 原ETC卡可作支付使用

2018-12-28 17:27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12月28日消息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12月27日16时,青岛市高速公路管理处首张高速公路复合通行卡在青银高速李村收费站发出,这标志着市高管处配合山东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复合通行卡也叫CPC卡,其路网应用是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试点工作的基础性、核心性工作之一。CPC卡不同于以前使用的通行卡,其不但能够识别车辆出、入收费站信息,还可以通过在高速公路路网互通位置设置路径识别系统,精确记录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为跨省通行费计费提供重要依据。

  以往司乘人员在上下高速时,入口领用的是IC通行卡,出省前,无论下不下高速公路,都须结清通行费,这导致在两省交界的收费站经常出现排队交费的场景。山东与江苏试点跨省收费站取消后,用户只需领到CPC卡驶入高速路便可在这两省范围内的高速路上一路畅行。未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取消跨省收费站后,全部使用CPC卡,将使全国高速路都变得畅通无阻。

  同时,需要提醒广大司乘人员:从即日起,各收费站入口自动发卡机将不再支持ETC卡刷卡上路功能,需要在高速入口领取CPC卡、出口交还CPC卡,原来的ETC卡可作为通行费支付卡使用。装有OBU+ETC卡套装的车辆,入口从ETC车道上高速,出口可以从ETC车道和人工车道下高速;

  但入口走人工车道时,必须领取CPC卡上高速,出口也必须从人工车道下高速,交还CPC卡,可以用ETC卡支付通行费。但出现上述情况时,如果实际车牌与使用的ETC卡信息不符的,则不能用ETC卡扣费,只能采取现金等方式缴纳通行费。另外,CPC卡制作成本较高,需司乘人员妥善保管,如遗失将按照每张60元的标准赔偿工本费。

  通讯员 陆金涛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君莉]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