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13日消息 今天,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2018年青岛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空气质量优良率85.3%,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市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浓度分别为34微克/立方米、72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8.1%、5.3%、6.1%。
新闻发布会现场
按照《青岛市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依据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生态环境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参与秸秆禁烧考核的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均未出现焚烧秸秆火点,各获得年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18年度,各区(市)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情况(数额由大到小顺序)如下:即墨区479万元(第一)、青岛西海岸新区329万元(第二)、市北区313万元(第三)、市南区283万元(并列第四)、莱西市283万元(并列第四)、城阳区273万元(第六)、崂山区236万元(第七)、平度市206万元(第八)、李沧区95万元(第九)、胶州市39万元(第十)。
各区市PM2.5、PM10、NO2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由低到高的排序情况:
PM2.5:市南、崂山28,城阳31,即墨34,西海岸新区36,市北、李沧38,平度39,莱西41,胶州44;
PM10:崂山66,市北67,市南、即墨70,城阳、莱西73,平度77,李沧、西海岸新区78,胶州80;
NO2:崂山、城阳25,莱西27,即墨30,西海岸新区、平度31,李沧33,市南34,市北36,胶州41。
各区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高到低情况:
崂山86.7,市北85.9,市南85.6,即墨82.2,城阳80.6,西海岸新区79.8,李沧79.5,胶州78.7,莱西77.3,平度76.1。
2018年,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了持续改善,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势头。与2017年相比,市区PM2.5浓度达到34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两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指标,是继威海、烟台之后,省内该指标第三个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全面提升。2018年,各区市优良率均有不同幅度的提升;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2017年出现两处火点,2018年未出现火点,说明我们的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通讯员 汤丹 记者 徐圆
[编辑: 王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