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
莱西市教体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职工的从教行为,市教体局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长期开展了以禁止
体罚学生和
有偿家教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一旦发生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事件 ,将依据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此前,对已触碰“红线”、体罚学生并造成较坏影响的院上、望城2名教师分别给予了免职和调离工作单位处分;对教委副主任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在全体教职工会上作检查处理。
严禁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
据莱西市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当前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师德师风问题主要集中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方面,为了切实解决以上问题,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职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莱西市教体局将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长期开展以禁止体罚学生和有偿家教为主要内容的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
“全市广大教职工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规范行为,教书育人。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严禁对学生或幼儿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凡是教师对学生或幼儿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皆定义为体罚,如殴打、罚站、罚跪、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嘴巴、揪耳朵、拳打脚踢等行为。”据莱西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凡是教师对学生或幼儿采取其他间接手段,对学生或幼儿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身体或心理伤害的行为皆定义为变相体罚,如劳动惩罚、布置或罚抄过量作业、罚钱、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冷漠隔离、歧视差生、逐出教室、甩东西、随意停课、禁止参加正常活动等行为。
同时,全市广大教职工还要严格按照《莱西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西教普发[2009]27号)、《莱西市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西教字〔2013〕1号)、《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西教字〔2013〕2号)、《全市中小学开展“弘扬高尚师德抵制有偿补课”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西教办字〔2014〕58号)文件要求,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或利用教育教学岗位之便,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有偿辅导的行为。
两名触碰“红线”教师已被处分
而为了将此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莱西市教育体育局也表示,活动中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市镇联动,属地为主”、“教育引导,惩防并举”、“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专项教育,长效管理”的原则来进行,确保职责明确,方向清晰,不搞一阵风,不走过场,务求实效。一旦发现发生体罚学生或有偿家教事件,将依据《莱西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及相关文件规定,对相关人员按程序进行严肃处置。
“此前,我们对已触碰‘红线’、体罚学生并造成较坏影响的院上 、望城2名教师分别给予了免职和调离工作单位处分,对教委副主任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在全体教职工会上作检查处理。这也警示教职工要引以为戒,自觉梳理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莱西市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情况,责任单位第一时间要及时将基本情况电话报告纪检监察办公室,随后将书面材料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事发学校镇(办)教委副主任和校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事件,并及时上报,体罚学生导致伤害的,应第一时间救治学生,及时报警,情况严重须按《莱西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预案》应急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各单位要安排专人保护现场,并利用监控、目击证人、现场照片录像、调查笔录等形式,第一时间保全相关证据。事发单位主要负责人还要及时与当事教师和学生家长沟通,做好相关调解工作,市教体局则将根据《莱西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文件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记者 孙澳丽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