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人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将延长至27日

2016-06-03 08:06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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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这个六月,营改增纳税人迎来了第一个申报期。昨日,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请他来给纳税人讲讲营改增首个申报期的注意事项。

  市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表示,首先,营改增纳税人6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6月27日,也就是说6月1日到6月27日之间都可以办理5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已被确认为样本企业的,请于6月10日前完成申报。第二,在申报前,纳税人可以通过青岛国税门户网站、手机APP、官方微信、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查看各类申报表填写说明。如果担心填写错误,可以登录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首页“办税服务”中查找“增值税填报导航”,点击“模拟申报”进行填表体验。其口令、密码与正式环境的网页申报相同。另外,全市国税所有办税服务厅都可以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或者辅导网上申报。第三,享受差额征税、简易计税和税收优惠政策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首个申报阶段,请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备案事宜。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两大利好是:一是自2016年3月1日和2016年5月1日起,分别对纳税信用A级和B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发票认证;二是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升级了,比如登录平台需输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的CA密码和平台密码的双重密码,延长确认勾选时间段,新增打印和导出已确认发票的功能等。(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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