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更方便 青岛八医实现全国医保联网结算

2017-11-09 13:26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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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11月9日消息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推进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为广大异地就医患者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原来外地退休后来青定居养老的老年患者需要自己垫付住院费用,为了报销住院费用往返原参保地,或者通过邮寄方式进行报销,也可能需要原参保地有亲戚、朋友或者老同事去帮忙给办理具体业务。实行跨省异地结算业务后可以在就医地直接联网结算报销。青岛八医是青岛市最早试行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试点医院,每年为几百例此类患者进行直接结算,也是此次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点医院。

  咨询电话

  87627169(八医医保办)

  87625327(八医住院处)

  通讯员 孙鹏飞 记者 孙贴静

  全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须知

  随着全国跨省异地就医政策的不断推进和实施,各项工作均会提前完成,2017年重点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6月份提出新的要求:加快工作推进步伐,要求将2017年底完成的工作提前到2017年9月份完成。青岛市目前有在国家人社部备案可以进行全国跨省联网结算的医院增加到了65家,其中青岛八医是最早通过验收的8家医院之一。

  一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1、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2、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

  3、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4、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

  5、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住院治疗和门诊大病治疗。

  6、大学生原籍治疗。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因病在原籍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治疗。

  (*目前门诊大病还不能进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要哪些条件?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本地经办机构业务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完成并开通跨省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已发放并激活可用的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已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参保地经办机构已将参保人的有关信息上传到国家平台。

  2、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结算都要刷社保卡。

  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1、跨省异地就医前就应该咨询参保地社保部门,经同意后在参保地社保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2、到就医地办理住院手续的时需要刷社保卡联网。

  3、出院结算时需要刷社保卡结算并办理出院手续。

  如何享受报销待遇?

  1、跨省异地就医实行就医地统一管理。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2、结算标准。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五

  注意事项有哪些?

  1、来青就医的异地参保人:必须持有可用的新社保卡;并且已在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并将有关信息上传到国家平台。

  3、社保卡是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和出院结算都要刷社保卡。

  4、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在办理入院登记时,医院会核对就医人员身份,做到人卡一致,如发现冒用等情况会及时停止办理持卡入院登记,并报告就医地经办机构。

  5、省内联网结算新社保卡不是唯一的结算凭证,即使没有新社保卡也是可以省内联网结算的。

   [编辑: 王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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