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社门口被铁钉伤扎脚 一外地司机维权获得旅社赔偿

2004-08-28 05:05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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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27日讯(通讯员 姜宁) 因旅社门口的一个铁钉扎伤了脚,昨天,外地司机毛某在北岭工商所的帮助下,讨回了说法。

    毛某是扬州一家旅行社的客车司机,8月25日开车带旅行团到青岛,于当晚入住四方区某旅社。第二天早晨在旅社门口台阶处,一铁钉扎进了他的右脚导致其无法开车。经医院治疗后毛某回旅社要求赔偿,旅社经理推卸责任拒绝赔偿。

    毛某随即来到北岭工商所进行投诉,要求赔偿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工作人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认定旅社方面负有一定责任。经调解,旅社赔偿毛某损失费共计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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