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未到期11业户被“赶”

2008-04-09 04:5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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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4月8日讯(记者 胡进宇 张延平)“我们的租赁合同到今年8月份才到期,美食广场突然给我们业户下了逐客令,限期两天让我们搬走!”今天下午,位于山东路的哈尔滨新天地美食广场的多名业户纷纷致电本报称,因美食商场关门,他们租赁的店面现在无法正常营业,损失惨重。

    今天下午,记者赶到该美食广场,只见这里正门紧锁,已经停止了营业。从后门绕进去发现,整个大厅里一片狼藉,很多业户在收拾着厨房中的设备和材料。“今天早上8点半,突然有人通知我们别干了。”美食广场的业户于小姐告诉记者,他们这里11名业户的租赁期是到今年8月份。

    该美食广场办公室樊经理告诉记者,超市不准备把场地租给美食广场了,只能提前中止与业户的合同。对此,超市招商部的负责人介绍,因为美食广场不能及时付租赁款,已在一个周前以律师函的形式通知该美食广场限期撤离了。

    对于给业户造成的损失以及违约责任,美食广场樊经理称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这个说法,很多业户表示难以接受,原来在合同书中只是单方面约定了业户违约将罚一万元,没有一条限制美食广场的合同。目前,11名业户已向工商等部门投诉。

[编辑: 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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