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6日讯(记者 王菊 葛楠 ) 6日,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说,502路公交车1月1日开通后,他乘坐了几次,发现票价跟物价局的规定存在出入。“公交车上张贴的计费标准显示,502路共14个站点,采用分段计费方式,以李沧区政府为界,李沧区政府之前(含李沧区政府站)乘坐,收费2元、打卡2次,李沧区政府之后乘坐,收费1元、打卡1次。”李先生说,根据这个计费标准,乘坐502路车从“李沧区政府”站到“市政府”站票价是2元钱,但是据他了解,物价局的规定是,从“李沧区政府”站到“市政府”站票价是1元。
记者联系上502路车队一位姓付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对市民提出的从李沧区政府站上车,票价1元还是2元,公司专门向市物价局进行了求证。经了解,以前的计费标准存在理解上的偏差,从李沧区政府站至市政府站票价应为1元。“从6日起,车队开始执行新的标准,在李沧区政府站上车的乘客一律收取1元票价。”付先生说,他们对之前给乘客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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