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拖车乱收费 拖车20公里竟要了1880元

2010-03-03 03:5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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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期间,本报曾经报道过张先生(应采访者要求进行了化姓)的车在同三高速上发生事故,短短20公里竟然收了1880元的拖车费,张先生的妹妹要讨个说法。3月 2日 ,事情有了最新进展,张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他们已经把钱全部退还给我们了,但我们只是个个例,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到高速路拖车,这样的事情别再发生。”

  记者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写此提案的市政协委员朱广君,他说:“这是一个好的开始,高速路拖车收费问题我还会继续关注的。”

      事情新进展:1880元退还给了我们

  3月2日上午10点钟,记者收到张女士的短信:“你好,停车场给我来电话,1880元退还给我了,非常感谢。”

  新闻回顾:大年三十那天张先生从日照到青岛,经过胶南附近的同三高速时,跟另外一辆车刮擦了,来了两个交警将车直接拖到了附近的胶南万通停车场。正月初七去取车时,要他交1880元,其中有这些收费:出车费500元,拖车空着来的时候每公里10元,总共50公里;拖车回程是28公里,每公里20元、停车费320元、还有个带路费500元。

  张女士介绍最新进展:“3月2日上午,一位青岛市交警支队的人给我打来电话,先是询问了一下事情经过,后来就说这件事情的确有错误,不该隔那么长时间去取车。给我打电话的这个人态度还是很好的,让我们直接去停车场拿钱,那1880元退还给我们了。这个钱我们本来就不应该交,退还回来也算是保护了我们自己的利益。不过,我们只是其中一个受害人,真希望有关部门能好好解决,以后不要再发生这么荒唐的事了。”

      同三高速交警:这是个误会,已经协商好了

  记者又联系上处理这件事的同三高速的交警,他介绍:“是支队直接把这件事转到了我们这边,既然是市民反映的事情就得好好解决。周一我去查看了卷宗,询问了当时出现场的民警、事故科的民警还有事故当事人,这件事应该是个误会。当事人说不需要拖车、停车场和现场民警说需要拖车,这是最大的争议的地方。对于这点我也跟当事人解释了,据了解,当时车的保险杠坏了、灯光也损坏了、还有水箱也移位,这样的状况下才没有让其继续行驶。”

  “这位当事人跟我们反映的是拖车收费太高,收费不是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但既然问题反映过来了,我也跟停车场进行了沟通,尽量好好解决。”

  “现在高速路拖车是个什么程序呢?”

  “是这样,如果有车在高速路上出现问题,先拨打报警电话,我们会先询问有没有伤人、车辆损害严不严重等,不具备行驶能力的就要进行拖车。毕竟我们本身没有这种拖车能力,只能依靠停车场这些社会资源。”

      胶南万通停车场:收费都是自己定的,没标准

  记者联系上胶南万通停车场场长,对于那天的情况他表示并不清楚。

  “目前,咱们的拖车收费都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的?”

  “都是自己定的。那天你们也报了,物价局也说现在没有标准。”

  “这儿停车场需要拖车的业务多吗?”

  “不多,也就在下雪下雨天还能多点。”

  “费用中有500元的带路费,什么是带路费?”

  “这个我不清楚,我在外面。现在这件事情不是已经圆满解决了吗?”

  “喂喂喂……”

  通话忽然中断,记者再打电话再也无法接通。

      市政协委员:会继续关注高速路拖车收费

  本次“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朱广君提出《关注高速路拖车收费》的提案,当记者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时,他觉得非常欣慰:“短短几天,相关部门已经有了处理结果,我觉得很欣慰,张女士的权利受到保护了,说明高速路拖车收费也开始得到大家广泛关注,并有了新效果。其实,在你们的报道出来后,我也接到不少电话,身边朋友也说,这个点关注得好,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回事,确实问题挺大的。”

  “山东省的免征收拖车费规定已经下了一年,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实施,我想应该跟有些基层执行力度不够有关。需要跟大家说明一点,我们是对事不对人,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将高速拖车这个问题完全解决,而我也会继续关注这件事。”记者 宫岩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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