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楼房致一死两伤 胶南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逮捕

2004-08-03 05:0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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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日讯(通讯员 丁文泉 龙启军) 在自家院里建楼,结果屋檐塌落造成一死两伤(本报曾于7月17日报道)。昨天,王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胶南市公安局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包工头王某。

    看到房地产升温,胶南人王某决定在自家院里搞房地产开发,建造一幢三层楼。4月份,王某未经任何部门批准,便将“院内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给了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王某。工程主体完工后,包工头王某将后期工程转让给了同样没有建筑工程资质的逄某。

    7月14日下午,逄某与崔某、于某处理屋檐,檐板突然塌落将3人砸伤,崔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经胶南市城乡建设局认定,事故原因是檐口外挑檐抗倾覆力矩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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