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权市民“狮子大开口” 因酒里有蚊子遂要求索赔50箱

2004-08-06 06: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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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5日讯(通讯员 姜晓敏 李延春) 日前,崂山区的庄先生在某批发部买了1箱白酒,结果发现其中一瓶酒内有只死蚊子,他要求对方赔偿50箱白酒,但经营部只同意赔偿1箱。庄先生对此不满,来到崂山工商分局讨说法。

    按《消法》规定,消费者如遇商家欺诈,可按照商品价值进行双倍索赔,而“假一罚十”并没有法律依据。经工商人员协调,批发部赔偿庄先生 1箱合格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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