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8月 7日讯(记者 林刚) 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最高可获奖 5万元。记者今天从市药监局获悉,市药监局与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公布了《关于对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的奖励办法》,该办法规定,举报案件经过调查属实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根据举报案值大小,举报人员可获得一次性的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为 5万元。
据了解,根据规定,凡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被药监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未经批准生产的、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可按假药举报。而被举报的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可按劣药举报。另外,对于生产、经营、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市民也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89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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