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 8月 14日讯(记者刘建) 涉及到居民之间发生的一些矛盾纠纷,在双方提出民事诉讼前,使能调解的矛盾避免对簿公堂。近日,一种全新的诉前调解机制在四方区率先运行。
据了解,全市法院每年办理的诉讼案件数量非常多,比如,四方区人民法院的民事案件中有一半左右的案件是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为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在双方当事人关系彻底闹僵前给他们提供一次和解的机会,四方区司法局和四方区人民法院联手在四方区内实行诉前调解机制。
四方法院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告知牌,工作人员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进行宣传告知,整个程序和操作办法都写在牌上。立案庭人员对当事人情况问明后,对涉及婚姻、赡养、家庭、邻里之间等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以及事实清楚、争议较小、标的额较小的经济纠纷,就劝说他们先进行调解。
立案庭先填写一张诉前调解分流单,将当事人分流到四方区调解指导委员会。该调解指导委员会接到当事人持有的分流单,对他们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再填写民间纠纷调解分流单,将该案分流到当事人辖区或者纠纷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调解部门进行诉前调解。
最后,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后要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功的再引导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解决或者诉讼解决。
四方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与立案后再进行民事调解的原有程序相比,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缓解法院诉讼压力,缩短调解时间,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同时也给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费用。目前,已经有4起案件正处于分流调解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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