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捅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保户告倒了保险霸王条款

2004-08-18 04: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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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17日讯(记者 王林) 一市民被人捅伤,却遭保险公司拒赔。黄岛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因“霸王”条款输官司。

    胶南的薛先生于2001年投了开发区某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2003年9月5日,薛某被人捅伤,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可是保险公司以保险条款中“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为由拒赔。黄岛法院日前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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