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法》放行以来只有5人备案 个人难淘"外贸金"

2004-08-24 07: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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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 8月 23日讯(记者 杨冰) 7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首次允许个人从事外贸经营,但到今天为止,只有 5人到市外经贸局备案。据介绍,制约个人借外贸淘金的“门槛”有:个体工商户一旦发生纠纷时要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无法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这意味着无法办理出口退税,与一般纳税人相比至少要损失 6%~17%的退税额;由于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为零,所以在申报备案时必须要进行财产公正;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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