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5月8日讯(记者 栾磊) 从李沧区某商场内偷走了价值近120万元的黄金饰品,3名窃贼作案后逃离了青岛,一躲就是5年多。去年10月份,案犯王某落网。近日,李沧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
2000年 1月 8日上午,李沧区一家商场工作人员矫某上班时,发现商场二楼珠宝行的铁皮柜被人撬开了,立即向警方报了案。警方经清点发现所有被盗黄金首饰共计550多件,重量近7.5公斤,总价值近 120万元。然而,除了商场后窗被撬、挡在窗上的木板被挖出了一人多宽的洞外,再没有其他线索了。
2005年10月份,青岛警方得知,一名被江苏警方抓获的赵姓抢劫犯(另案处理),交代了曾经参与在青岛李沧区的这起珠宝被盗案。岛城警方当即赶到江苏展开进一步调查,并通过赵某提供的线索将另一名案犯王某抓获。
到案后,王某交代,作案当晚他和赵某及另外一名案犯(目前在逃),合力拆下商场防盗网及塑钢窗,又用工具将挡在窗户内的木板挖出个洞。随后王某负责望风,赵某钻进商场盗窃,撬开多个铁皮柜,将里面的黄金首饰装进一个背包内,而他们的另一个同伙负责接应。作案得手后,3人逃离了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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