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工商执法"五不准" 遇执法者态度粗暴可举报

2006-05-18 03:0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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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5月17日讯(记者 陈新坦 通讯员 孙黎明) 工商执法人员态度粗暴,经营者可随时举报,近日,李沧区的经营者发现,李沧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会向经营者发放一张《执法监督卡》,上面注明了工商人员执法检查“五不准”,并公布了两部举报电话。

    记者在《执法监督卡》上看到,“五不准”即不准不出示执法证件讲明身份;不准语言粗俗、态度粗暴;不准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滥扣财物;不准以案谋私,吃拿卡要报;不准徇私枉法,假借执法办案名义打击报复、干扰管理对象正常经营活动,并列明了监督电话,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拨打监督电话 87667420和87663743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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