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辆私家车被"逐"出场 开发商:停车场只卖不租

2006-06-12 04:0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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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停车场只卖不租,不少私家车甚至占领了健身器材的场地

小区贴出的通告

停车场冷冷清清

   “不让车进停车场,我们只能把车停在外边了,你看,小区路边到处停满了车。”6月11日上午,海尔路奥林花园的许多业主无奈地告诉记者。据了解,自从今年6月5日起,开发商青岛吉上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开始收回小区内的公用停车场,并规定停车泊位只卖不租,导致奥林花园小区百余辆私家车到处“流浪”。

百余私家车在场外流浪

   “车辆在小区内来回走动,对小区里的老人和孩子来说太危险了。”市民王先生说。在奥林花园小区里记者看到,小区道路和健身器旁都停满了私家车,此外,几辆车正在忙着掉头,马路牙子都给轧坏了。

    按照小区的规定,私家车只准停在停车场内,而不允许开进小区。但是自从 6月 5日“通告”贴出来后,没有购买小区停车位的业主就将车停在了小区内的过道上,不少私家车甚至“露宿”在小区外面的马路上。

    小区半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就设在进入小区的路边上,记者在这里看到,除了几名保安在值班外,整个可容纳 140余车位的停车场冷冷清清,只有 10多辆轿车停在里面。“以前,整座地下停车场内车挤得满满的,都是因为要出卖车位的事把私家车都撵走了。”过路的业主徐先生告诉记者。

业主们认为是强买强卖

   “这简直就是强买强卖!”王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买房子时,开发商说是有停车位,而且小区的规划上也标明“一户一车位”,开发商说车位可买可租,所以2003年底他们家搬进小区后,一直租车位用。“今年5月底,小区物业突然贴出一张通告,说车库的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并且以后不再向业主出租停车位,业主必须购买后才能使用,没有停车位的车辆 6月 5日后将不允许进车库,6月10日后不允许进小区停车!”

    王先生说,6月 5日下午 4时,他开着车准备进入停车场时,很多人已将停车场门口给“堵”了,说是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准进车库。“按照物业贴出的规定,我们的车从6月10日起是不允许进入小区的,我们找了很多次,所以到现在还没有禁止。买房子的时候说每户都有车位,现在怎么却强买强卖起来了!”王先生等业主对这种强买强卖行为表示不满。

不租车位是为了好管理

    6月11日下午,记者来到管理该小区的君安物业公司。物业一位姓万的负责人介绍说,小区的半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青岛吉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不是他们的,而停车场只卖不租的规定,也是开发商做出的,他们只是负责张贴些通告而已。

    对此,开发商青岛吉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张总经理说,目前奥林花园小区入住率越来越高,私家车也越来越多,但车辆进出越来越不固定,出租车位不好管理,所以就想把这些车位卖出去。

    他还告诉记者,停车场是他们投资建设的,所有手续都有,只是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停车场并不是跟业主分摊的,所以他们有权决定停车场到底该卖还是租。张总经理表示,6月 12日,他们将出面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与业主代表“交流”,共同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

如果有产权可只卖不租

    王先生等业主告诉记者,按照小区的工程规划,停车场按每户一车来设计的,可是当他们搬进来住的时候,发现除了可容纳140辆车的半地下停车场外,别无正式的停车场,“小区的部分公共硬化带也可以停车,但是也就能停十三四辆车,远远不能满足小区260多户居民的需要,而现在半地下停车场也要卖,那我们原来规划的停车位到哪儿去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如果小区停车场不是按照公共配套设施设计的,那么开发商要想出卖必须拿出产权证明,否则不能进行出售;如果停车场是按照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那么没有问题,停车库应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他认为,配套设施一般是不允许配备产权的,而开发商能否转移停车场使用权,主要看开发商能否出具产权证明。

    他同时说,不管停车场的产权归谁,停车场租也好卖也罢,物业或者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规定车辆不能到小区里停,只有绝大多数业主同意,业主委员会才能做出这种规定。

文/图 本报记者 杨冰 成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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