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油运联动"今起听证 打的或付燃油附加费

2006-06-13 04:3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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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6月12日讯(记者 徐江) 本市出租车运价拟与油价联动,油价每上涨1元/升,每客运车次加收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今天,市物价局将本市出租车运价与燃油价格实行联动的方案,通过青岛政务网进行网上听证,从6月13日到6月22日,市民和出租车经营者均可登录青岛政务网,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物价局提供的报告显示,随着国家油价改革推进,国内成品油价格将有控制地逐步调高,并最终与国际市场接轨。燃油支出是出租客运行业运营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油价波动必然会对出租车的运营成本造成较大影响,直接影响出租车经营者的经济利益。虽然本市此前出台了对出租客运行业的补贴和减免费政策,但随着油价的再次上涨,还需要采取包括运价调整在内的综合措施予以疏导和消化,为此,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油运价格联动方案。

    根据联动方案,本市将以 90号汽油零售价格上涨1元/升为联动的中准价,以中准价上下各0.5元/升为油价波动区间来安排联动方案。具体操作为:当油价由4.02元/升(含清洁剂,此价格为2005年8月22日出租车客运运价政策调整时青岛市场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上涨到 4.52元/升及以上时,可适时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当油价继续上涨为 5.52元/升及以上时,应研究进一步的联动方案。加收燃油附加费后,若油价回落至4.52元/升以下,并稳定1个月以上,则取消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由驾驶员向乘客另行收取。

    从6月13日到6月22日,市物价局已将此次运价和油价联动的方案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予以公布,市民和出租车经营者如果要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除了通过青岛政务网反馈外,还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物价局反馈,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 11号青岛市物价局综合处,邮政编码:266071;传真电话:85911410;电子邮箱: qdwjj@ qingdao.gov.cn市物价局将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研究提出具体联动方案,上报市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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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出租车月增收896元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此次运价与油价的联动方案,目前90号汽油加清洁剂后价格为 4.63元/升,已经超过4.52元/升的波动区间,如果方案正式实施,市民出行打的,出租车司机就要在计价器显示金额之外另加收 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如显示的是10元钱的车费,到时就要收11元。

    根据当前市区出租车经营效率的统计数据概算,单车日载客39.9车次,考虑到加收燃油附加费可能造成客源有所降低(按下降 1.5%估算)因素,加收燃油附加费后,单车日均经营收入预计可增收32元,每月(按28个工作日计算)可增收896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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