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24日讯(记者 任金梅) 7月1日起,本市开征每户每月6元的垃圾处理费。其中,低保户免收,重点帮扶户减半收取。今天,市公用事业收费中心提醒低保户、重点帮扶户,要尽快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属的公用事业收费中心营业站点办理减免手续。
7月1日起,本市即对市内四区56万户居民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6元,其中4元用于生活垃圾的集中压缩转运和无害化处理,两元用于补助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原向居民收取的公共卫生费、垃圾处理费停止收取。已实施物业管理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为每户每月5元,其中4元用于生活垃圾的集中压缩转运和无害化处理,1元用于补助区环卫部门的垃圾清运。
其中,城市低保户免收城市生活垃圾费,市总工会确定的重点帮扶户减半收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提请低保户和重点帮扶户,携带低保证或重点帮扶证、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到所属的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市公用事业收费服务中心各营业站地址及联系电话:浮山站(巢湖路 3号 85731406)、市南站(肥城路 55号 82805800)、市北站(大连路 22号—5 82721800)、福北站(桦川二路 5号 85693100)、洛阳路站(商水路 39号甲 84852719)、四方站(嘉兴路 32号—3 83753634)、沧口站(四流中路 38号乙 84611764)、李村分站(北园路 9号 86688830)、高科园站(梅岭路 32号 88976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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