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7月3日讯(记者 徐江) 根据省物价部门的相关通知,今天,市物价局公布本市电价调整细则。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此次没有提高,同时,在此次电价调整中,本市胶州、胶南、即墨、平度、莱西5市农村结交电价中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与市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同步同幅度调整,保持在 0.5469元/千瓦时的价格;其他的非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三类用电价格此次不做调整,仍分别为0.9352元/千瓦时,0.9752元/千瓦时和 0.758元/千瓦时。
另外,根据省相关部门的通知,对电解铝、电石、氯碱、铁合金、电炉钢、水泥等 6类高耗能产业,此次仍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但各级单位不得自行对这些高耗能产业用电价格实行优惠,必须通过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利用价格杠杆逐步淘汰落后的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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