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过户"的不足一成 气瓶"过户"为啥卡住了

2006-07-12 04:4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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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6月7日起,根据市质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管理的公告》,市民自有气瓶都将由充气站折价收购,交押金后再租用充气站气瓶,气瓶的安全由充气站埋单(详见本报6月8日报道)。虽然规定已实施一个多月,但给气瓶“过户”的市民却寥寥无几,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市民的“冷脸”?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过户”气瓶不足一成

   “大多数市民对卖气瓶不感兴趣。”本市一家液化气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他们就向每位送气工下达了“任务”:由于充气站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告诉用户要把气瓶卖给充气站,否则以后就不能为其充气了。尽管工作人员一再向市民解释该规定的用意,但市民并不领情,不少市民都当面拒绝并表示不再购买该充气站的液化气。“一个多月了,我们从市民手里买来的气瓶没有多少。”在问到买来的气瓶数量时,他这样告诉记者。

    据刘先生介绍,通过与同行沟通,他发现每家充气站的情况都是如此。记者对本市其他几家液化气公司的采访也证实了这一点。据业内人士透露,在这次全市要转移的40多万只“流浪”气瓶中,截至目前真正“过户”的数量不足一成。“一进入夏季,气瓶就到了爆燃事故的高发期。”这位知情人为此颇为不安,大多数气瓶还在市民家中“流浪”,这无疑成了市民身边的“定时炸弹”。

市民为什么不支持

   “市民将自有产权气瓶折价卖给充气站后,虽然在租充气站的气瓶时要交一些押金,但原本要市民承担的气瓶检定、维修、清洗等费用都将由充气站负责。更主要的是,气瓶安全有了保障,对市民而言,这是很划算的事情,为什么还会不支持呢?”对于市民的“冷脸”,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刘铁军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遗憾和无奈。

   “俺家的钢瓶用了这么多年了,早习惯了,卖了再租个气瓶用,觉得麻烦,也不安稳!”家住团岛的张女士这样告诉记者,而像她这样感到“不安稳”的市民不在少数。除了受生活习惯影响外,对于气瓶“过户”后用气的顾虑和担忧,更是让市民对“过户”普遍持观望和怀疑心理。采访中,市民梁女士向记者表达了她的忧虑:“我成了某个充气站的固定用户后,如果充气站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岂不是只能由充气站摆布?”

半数充气站年内“断气”

   “气瓶的‘过户’之所以遭遇‘冷脸’,很大程度上是目前充气站过多过滥造成的。”刘铁军告诉记者,目前本市的液化气充气站达370多家(不含黑充气站),数量比整个广东省还要多。刘铁军说,不少充气站为了揽客,甚至低价充装、使用报废气瓶等,不但搅乱了市场,也让市民用起气来险象环生。

    据刘铁军介绍,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害人”气瓶,本市目前已经启动对充气站的整合规范,按照要求,今后只有气体储存能力达到200立方米拥有自有产权气瓶数量达到 4000只以上的充气站才能获得充装资质,“这意味着大多数充气站面临关门,半数充气站预计将活不过明年”。他说整合后,每个区市的充气站最多不能超过10家,通过对这些区域“龙头”的重点监管,切断一切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的气源。  本报记者 陈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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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不“过户”行不行

———质监部门为市民答疑解惑


    气瓶“过户”是不是赔本买卖?办理“过户”有什么具体规定?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刘铁军处长7月11日通过本报进行解释。

>>>问题一

不“过户”不影响用气?

    市民张先生:很多邻居家的气瓶都没有“过户”给充气站,为啥现在还能充气?

    刘铁军:“流浪”气瓶的产权转移目前已经列为本市特种设备安全重点整治的对象,为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市民家中的自有气瓶都必须“过户”给充气站。由于目前流入市民手中的“流浪”气瓶达到了40多万只,给这些气瓶“过户”需要一段时间来过渡,这期间正在办理“过户”的气瓶可以继续充气,但已经“过户”的气瓶不允许由别的充气站充气。

>>>问题二

卖气瓶是亏本买卖?

    市民刘女士:我家的气瓶才用了一年,看起来和新的一样,可充气站只给50元的收购价。当初买的时候要100元呢,这不是亏了一半吗?

    刘铁军:气瓶卖给充气站后,充气站要对气瓶进行检定、维修、清洗等,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卖瓶之前这都是市民承担的,卖了之后市民就不用再承担了,加上这个“费用转移”,市民其实还是赚的。另外,按照规定,气瓶折旧按通用物品折旧的比率计算(一般每年不超过6元)。

>>>问题三

“开户”容易“退户”难?

    市民吴先生:我宁可用电代替液化气,也不愿办理气瓶“过户”,我最大的顾虑就是“开户”容易,“退户”难。气瓶成了液化气公司充气站的,主动权就交到了充气站手里,虽然说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户”,但会不会扣押金呢?

    刘铁军:用户停止用气或选择其他充气站时,充气站应是无条件向用户退还押金的,市民“退户”时,充气站只能收回气瓶,不能以任何形式为难市民。 

>>>问题四

押金应该怎么收?

    市民付女士:一些充气站在要求市民交超出百元的年租金的同时,还向市民收取数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押金,并在协议上强加注明“若不用满一年,则不退回租金”。充气站收取押金的随意性太大,这让人很担心。

    刘铁军:质监部门允许充气站采用首次收取押金的方式为市民提供周转气瓶使用,但对押金的收取制定了限额,其费用不得超过气瓶本身价值的 110%(其中10%为管理费用),超过这个限额即为多收费,市民可以拒绝。本报记者 陈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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