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修电梯不设警示标志 一女子被维修口"吞"下

2006-08-07 05: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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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的电梯维修口

    半岛网8月6日讯(记者 周辉 见习记者 秦戈) 四方区兴隆路上的华普超市在维修电梯时未设任何警示标志,致使一名外地的女游客不慎掉进了1.5米深的电梯维修口里,腿部摔伤缝了两针。今天上午,超市有关负责人对受伤游客进行了赔偿。

    今天上午,南京游客丁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女儿小华(化名)购物时掉进了兴隆路上华普超市的电梯维修口里意外摔伤。记者随后赶到了这家超市,见到了受伤的小华,只见她小腿处用厚厚的纱布包扎着,右脚的大脚趾也被磕破。

    据了解,昨晚8时许,丁先生和18岁的女儿小华在该超市内购物,买完东西后,他们准备去一楼结账。这时,丁先生发现从二楼通往一楼的下行电梯停了,他以为超市是为了省电而把电梯停掉的,于是就和女儿一起沿着电梯走下来。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女儿一下子掉进了一个“陷阱”里,丁先生一看女儿出事便急忙上前营救。女儿被众人拉上来后,丁先生发现这个“陷阱”原来是被抽掉了底板的电梯维修口。

   “上面的电梯口根本就没有设任何的警示标志。”丁先生说,女儿不慎掉进 1.5米深的电梯井里,腿部受伤。事发后,丁先生立即找来了该超市的值班经理进行理论。这位经理急忙陪同小华及家属来到了海慈医院进行治疗,大夫在小华的伤口上缝了两针。

    据了解,那位值班经理当场垫付了小华当晚的医疗费用,并一直陪同伤者至晚上11时许。

    今天上午9时许,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了该超市。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谈判,最终小华的父母同意了超市方面提出的赔偿 400元医药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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