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6日讯(记者 谢军 刘红) 近日,市南法院执行局帮来自曹县的刘成军等7名农民工要回了属于他们的血汗钱。
据刘成军讲,今年春节过后,他和其他6人一起来到位于团岛附近的一家菜馆应聘厨师长,试用期合格后,他们跟饭店约定每月完成9万元的销售额,饭店每月支付他们7人共6400元工资。
今年5月1日下午,该饭店经理却突然将他们 7人辞退,而且押金和工资也不支付了。没有办法,他们7人于5月底到市南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市南法院调解,该酒店负责人同意支付刘成军等7人工资及押金共计5513元,但该负责人除了在调解当天支付了 1000元外,其他的欠款还是不同意支付。无奈之下,刘成军等人又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近日,市南法院又帮刘成军等人追回了3650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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