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为省钱竟偷电 网吧老板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6-08-08 22:0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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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7日讯(记者 栾磊) 为了减少经营网吧的成本,老板闫某竟打起了偷电的主意,被电力部门发现后,闫某主动到公安部门投了案。因为闫某积极退赔,并交纳罚款,被市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本案主审法官表示,窃电和其他盗窃行为的性质一样,判罚的刑期也同样与盗窃行为的判罚标准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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