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岁幼童被摩托车撞伤 其父母监护不力担责两成

2006-08-14 06:2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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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13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李强 晓林)  5岁孩童小飞(化名)被摩托车撞伤,其家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近日,即墨法院依法判决肇事者刘某承担主要责任,原告父母监护不力亦承担两成责任。

    2004年 9月,5岁的小飞在爷爷的带领下到菜园摘辣椒,行至即墨市南泉镇某路段时,刘某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从背后驶来,躲闪不及将小飞撞倒。后经检查,小飞的右肱骨骨折、头部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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