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残疾军人纳入城镇医保

2006-08-14 23:1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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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13日讯(记者 林刚) 记者从日前在黄岛区召开的全省优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保障退役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待遇,我省出台了《山东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根据该办法,残疾军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残疾军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障的单位缴费部分,有工作单位的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单位的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进行投保。对于个人缴费部分,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由当地民政部门缴纳,残疾等级为五至六级的由个人缴纳,个人缴费有困难的,可由单位或者所在地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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