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两名窃贼竟称“捡了便宜”

2006-08-17 07:0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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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8月16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王雷 谢坤) 今天,盗窃嫌疑人李某和张某被城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而面对处罚,两窃贼竟称“捡了便宜”。

    李某和张某原在城阳一公司打工,后被公司开除。昨晚10时许,两人因没钱预谋抢劫,但没有得逞。今天凌晨0时,两人放弃抢劫往回走的路上,恰巧经过以前工作的公司,看到公司宿舍的灯都已经熄灭,两人遂入室盗窃了一部手机和钱包等物。后被巡逻民警抓获。

    但当民警宣布对两人实施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时,两人竟称“拘留几天是捡了便宜”。原来,两人在接受审查时得知,抢劫是严重刑事案件,可被判有期徒刑3年到10年,而盗窃属治安案件,处罚要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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