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8月24日讯(记者 徐燕华 通讯员 王海春) 市人大常委会今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青岛市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本市首次对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以文件的形式进行系统规范。
“意见”规定闭会期间代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每年年初,代表小组应研究制定本年度活动计划,每年一般活动4次,其中应安排一次专题调研。
“意见”明确规定,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事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意见”还明确了代表约见本级或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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