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里抢生意咬伤同行耳朵 赵某赔偿损失22000元

2006-09-04 07:39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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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9月3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忠杰 志坚) 与同行抢生意竟将对方耳朵咬伤,近日,经法官调解,赵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2000元。赵某与张某(女)同在莱西市威海中路夜市从事个体经营,两人的摊位相邻。今年5月31日晚7时许,两人因争抢生意发生口角,赵某一怒之下咬伤张某的右耳,致张某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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