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股民来到法院打听消息
半岛网9月5日讯(记者 栾磊 实习生 付升延) 今天上午9时,倍受关注的“东方电子”案在市中院开审。此次开庭为不公开审理,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有 2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股民,来到市中院大厅内了解案情进展。以前有媒体称东方电子有意和解,不过据原告代理人介绍,在当天的交换证据环节中,东方电子代理人的这一态度并不明显。
大量证据要交换两天
据市中院办案法官介绍, 9月5日与6日两天的主要内容是交换证据。5日上午9时许,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的刘凌云、顾文江等三位律师,各搬着半米高的案卷文件夹走进了第一审判庭。法官告诉记者,由于案情非常复杂,加上人数众多,光交换证据就要整整两天,旁听人员的数量也要得到严格控制以保证庭上的秩序。
办案法官还告诉记者,市中院被省高院指派审理全国百余件“东方电子”案件,本次集中开庭审理的100件案子包括来自潍坊、青岛、广西等各地的诉讼原告,这几天交换证据是“人力活”,中院专门为计算损失而定做的软件在交换证据这几天还不能派上用场。
是否能和解尚不明朗
2006年1月初,东方电子公司通过青岛市中院,表达了愿与参加诉讼的投资者进行和解的意向。此后,在 8月 2日通过的股改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通过股改方案后6个月内,将和公司一起与目前青岛市中院正式受理的东方电子案符合条件的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寻求与这些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
控股股东表示,将用不超过东方电子60211200股的股份承担索赔总额 65%的赔偿责任。而“东方电子”停牌前收盘价为 3.23元,以此计算, 6000余万股相当于 1.945亿元。
但是,记者从原告代理人、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刘凌云律师处了解到,9月5日在庭审过程中,东方电子的诉讼代理人在证据交换时并未提出和解意向。
新闻附加
特地开发软件用于计算损失
“东方电子”案原告人数近7000人,其损失计算非常复杂,为精确计算损失,市中院委托软件公司,设计开发了一套“证券虚假陈述损失计算系统”,此举在全国为首创。
本案的办案人员向记者透露,该软件的操作方式和原理其实非常简单,就是普通的查询系统,将股民的信息输入软件后,程序将自动计算出股民的具体损失额。该软件的特殊性在于,这是全国法院系统首次专门针对证券中的“虚假陈述”而设计开发的软件系统。不光是本次的“东方电子”案损失计算,以后的证券类案件中的虚假陈述都可以用此来计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