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1月31日讯(记者 栾磊 ) 1月24日,欠债五年多的刘某刚回家,就被李沧法院执行局的办案人员带回法院,眼看着就要在看守所里过年了,刘某的家人第二天也就是年三十就立即拿着钱将刘某“赎”了回去。
据介绍,2003年5月,因为买房子,刘某向同事孙某某借了2万元钱,打了欠条说是当年年底还钱。结果刘某后来一直不还钱,孙某某将其告到法院 ,李沧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还钱。判决生效后刘某仍然拒绝还钱,孙某某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在这期间,刘某一直在外地工作,办案法官几次找到他家都没有找到他。
今年1月24日,办案法官听说刘某从外地回到了家中,就立即到刘某家中,将刘某带回执行局。刚开始,刘某坚持表示没有钱。根据相关程序,法院当天就将刘某送进了看守所。
1月25日,刘某的家人就带着钱赶到法院将所有的钱都归还,在办理了所有的手续以后,刘某从看守所回到了家里。而孙某某终于拿到了五年前借出去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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