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9月7日讯 (记者 刘建) 一货运处业主找来司机开车送货,但在装货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机器不当,送货的司机被 500公斤的大货柜砸在底下而死亡,司机的亲属将货运处业主告上法庭,近日,四方法院判决,货运处业主赔偿受害人家属20万元。
2004年11月6日上午,四方区一家货运处业主唐某准备对一集装箱车转运货物,需用车将3个重达500公斤的大货柜送到客户处,货车司机杨某接下该活,开车来到现场准备装货。现场货运处雇用的装卸工操纵装卸车卸货柜,由于操作过程中出现不当发生意外,大货柜突然倒向一边,将正在左侧扶货柜的司机杨某砸至货柜底下,致使其头部、肩部被压在货柜下。众人立即上前设法将货柜移开,虽经过医生急救,但杨某仍抢救无效死亡,经过鉴定为重物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