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已是一户一表 物业代交电费每月多收千元

2009-08-18 01:23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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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李女士在埠西花园租了一套网点房,是一户一表,物业合同规定电费由物业代交。但是,李女士发现,物业代交电费收的是1元一度,而记者从供电局了解到,埠西花园商业网点的电费由青岛埠西盛源工贸总公司交纳,价格是0.8045元一度,李女士说她一年多下来多交纳了一万多块钱。

    物业代交电费一个月就多收一千多

    “我们是去年五月份搬过来的,每个月电费都是月底最后一天电业局来查一遍费用,第二个月物业来抄一遍电表,然后我们把费用交给物业,物业给开张收据。”李女士说。

    物业代收电费,每度电是一块钱,而小区居民自己交电费每度才0.8元左右,一度电就贵近了两毛钱。李女士开了家店,平均一个月要用电五千度左右,这样算下来每个月要多交一千多块钱的费用。

    李女士不是直接租的物业的房子,而是向真诚超市租的。记者在合同上看到: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供应,并每月定期向乙方收取费用。电费有独立电表的区域,按实际度数邀纳,具体每度多少钱却没有提到。而真诚超市与物业的合同,也是类似的。同样在埠西花园租了网点做棋牌生意的张先生也向记者证实,跟物业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确规定,电费由物业代交。

    “我们用电量比较大,每个月都要多交一千多块钱。本来生意就不好做,一个月却要多交这么多钱。”

    记者拨打电力公司电话查询了李女士电量电费,得到的回复是2009年7月份李女士的用电量是:6028度,电费是4849元。而物业代收电费单据上则显示:用电量是6165度,电费总计6165元。电量增加137度,电费则增加1316元。6月份用电量是6018度,电费4841.48元。物业提供给李女士提供的单据上,电费是6077度,电费6077元,多交了1235.52元。

    随后,记者到埠西花园物业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刚进物业办公室,一位女士就拦住了记者,“你们是干什么的?怎么随便就进来了?”“我们是报社记者,想了解一下咱们小区代收网点房物业费的事情。”“我们不代交物业费,我们经理不在。”说着该女士让记者出示记者证,当记者拿出证件让她看时,她竟然还怀疑证件的真实性,让其他同事辨别真伪。最后,该物业的一位电工接待了记者。该电工说:“小区电费是居民自行交纳,而商业网点的电费是物业查电表,物业代收电费,价格也是1元/度。”

    如果是一户一表电费可以自己交

    8月17日上午9点,记者联系上山东供电公司青岛分公司专管电量电费交纳的杨先生。杨先生表示,一户一表电费完全可以个人交纳。“电费如何交纳,要看是否为一户一表,有些地方不是一户一表,是一个总表,这样的话需要物业交纳。但是如果是一户一表,就是个人交纳电费。”至于电费价格,杨先生表示,如果物业安装的电表,由于电压器或者线路不合理,有可能存在总电量略高于个各商户的用电量,平均电费价格就略高。但如果一户一表,电费单价就是0.8045元。”

    李女士一直希望自己交电费,因为可以代扣(委托银行代理电费交纳业务)。“我找到物业问电费可不可以自己交纳,物业告诉我说不可以,必须统一交纳,说电表是他们装的。”“其实我们可以自己去交电费,供电公司是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来查电表,而物业是在次月的3号左右来查,我们在他们来查电表之前去交电费,物业也没办法。但是交完了,我们跟物业的关系也就僵了。我们可不想这样”李女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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