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网上求租爸爸妈妈 就是和一个女孩吃个饭

2009-09-03 00:5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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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租爸爸妈妈 。要求45岁~50岁。就是晚上和她吃个饭。要说什么话我会事先和你说好的啊 。饭吃好我还给你们300元钱…… ”前几天,在温州一网友论坛上 ,网友“a8785458”发了这样一个帖子,立即雷倒了一大批人。

  这年头,租房子租车子已不足为奇,“剩男”租女友哄父母也已经是旧闻了。租爸妈倒是头一次听说。

      追求的女孩要见父母

  “求租者”阿林,20岁出头,是温州市区双屿人,家里有房有车,办厂的。

  阿林说,他正在追一个女孩子,不过,眼下还有一个情敌。

  情敌的杀手锏,就是带这个女孩子去见家长,以表诚心。而这个女孩子提出,阿林要是有诚意,也该带她去见家长。

  阿林说,温州人还是挺现实的,男女青年不论是通过相亲认识,或是日常交往认识,在正式交往前都要先经家人“把关”,父母点头同意了,两人才能交往。

  谈恋爱前先见父母,好似给恋爱买个“保险”。

  有些女孩子也很聪明,可以趁见父母的机会,探探男方的家底。

      只是想把女孩追到手

  不过,显然阿林不想把这次交往早早给“保险”了。

  “这女孩子才认识了两个月,我不想马上带她回家,所以才想到了求租爸爸妈妈的主意。”阿林说,万一父母真答应了,那就被“吃定”了。

  阿林就想出这么一个主意,找人假装家长,与这个女孩子吃个饭,不用说什么话,事后就付300元钱。

  记者问,假如以后阿林真和这个女孩子谈婚论嫁,那“山寨版父母”的事不是露馅了?

  阿林大言不惭地回答:其实他也没想这么多,只是想先把女孩子追到,“我都和朋友打赌我能追上她了。”

  这次,记者被雷倒了。

      已有几个外地人“应征”

  阿林说,他的求租帖发出后,已有四五个人说愿意充当临时父母了,“可他们都是外地人,我怕被这个女孩子识破,因此我都回绝了。”

  不过他的这种行为,也惹来一片谴责的声音,说发帖人没责任心,动机不正,不道德……其实就是“泡妞”不想负责的幌子。

  网友“原来的我”总结说:“对你说一句,玩火小心自焚,如果出了岔子,到时候如何收场?用电影《无间道》的经典来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据《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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