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报9月15日讯 9月15日上午9点30分,市北区政府组织区城管执法局、市规划执法大队、宁夏路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南九水路48号院内违法建筑拆除。9月15日全天,市北区登州路 、镇江路、华阳路、宁夏路等7个街道办事处,全天共拆除违法建筑7处400多平方米。
9月1日清违月开展以来,市北区对每一处违法建筑通过对当事人采取反复打电话“催”、登门入户“访”、到当事人所在单位“找”、联系媒体曝光、对拒不自行拆除的由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市规划执法大队、公安、辖区街道办事处强拆等方法措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15日,清违月期间已拆除违法建筑30余处近2000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市北区结合拆违工作实践,在市内四区首次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归类定位,总结了违法建筑“罪”有六宗:一是漠视法律法规、挑战执法权威;二是有碍市容观瞻;三是侵占公共利益;四是影响社区和谐;五是存在安全隐患、治安隐患和消防隐患;六是破坏建筑结构危及公共安全。
(记者郝春梅 通讯员刘硕)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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