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本报对四方实验小区“26万元公厕管理费流向”问题进行了报道。而四方区环卫总公司与四方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不是称“不知道”,就是称“不好说”,或者说“两码事”。那这 26万元公厕管理费流失的背后,到底有多少“不好说”?官方红头文件下发两年了,作为管理公厕的环卫公司和城市管理局到底有什么“不好说”?
协议是怎么签的?
《26万元管理费流向了哪里?》一文见报后,四方区环卫总公司总经理王会森向记者表示,环卫公司向四方实验小区物业公司发放的每个厕所每年2万元的管理费,双方是有协议的。
这名负责人表示,这份协议当初是在四方区城市管理局环卫办的指导下,由环卫总公司与实验小区物业公司签署的。
在王会森看来,双方既然签署了协议,物业公司就不应该再来纠缠“6万元”的事情。
对于王会森的观点,物业公司一名负责人却不这样认为。他表示,确实与环卫公司签署了协议,但这份协议是在“不知情”的背景下签署的。
这名负责人说,当时签署协议时,环卫公司只对物业公司说,每年由环卫公司拨给物业公司2万元,让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两个厕所。厕所充“公”免费开放,政府还给2万元钱,当时物业公司认为还是可以的,所以就签署了协议。
在这两个厕所姓“公”之前,厕所是由物业公司收费的,收公之后,每个厕所的维护赔本了,物业公司才感觉“在替环卫公司挑担子”。
再后来,物业公司的这名负责人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 ,每个公厕政府的补助费不是2万元,他赶忙到政府相关部门查找“青政办发〔2008〕20号”文件,此时的他才获知市、区两级政府每年为每个公厕的拨款为8万元。
“当初我们签这份合同时,环卫公司根本没让我们看政府的文件。”这名负责人说,“这是欺骗,如果我们知道,怎么会和他们签署协议?”
是谁授意每年给2万?
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规定是8万元,小区物业公司实际拿到的却只有2万元。8万元的政府拨款,拨到了基层咋就变成了2万?
这个并不为小区物业、业委会和居民所知的中间环节,也就成了物业公司与环卫公司长期交涉并引发矛盾的焦点。
王会森认为,环卫公司拨给物业公司每年每厕2万元的费用,这不是环卫公司单方决定的,这是环卫公司的上级——四方区城市管理局的环卫办授意的。
“我们作为干事的企业,城市管理局让我们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王会森表示,尽管环卫公司和物业公司签了每年每厕2万元的合同,但这是城市管理局让他们这样做的。
问题真就像王会森说的那样?
四方区城市管理局环卫办主任袁本田却不那样认为。
“谁和物业公司签署的合同?合同上很明白,那是环卫公司和物业公司签署的。”袁本田说,环卫办只是公厕的指导和考核部门,说他授意签每年每厕2万元的合同,没有道理。
到底有什么“不好说”
袁本田表示,事实上政府每年为公厕的拨款直接发放到了环卫公司,这些钱并没有到他的手上。
如果是这样,那环卫公司既然只能拨每年每厕2万元,那公司每年是拿到了每厕2万元拨款还是8万元?
对于记者的提问,王会森表示 ,“这不好说”。
“政府的拨款是公开的,有什么不好说?”面对记者的提问,他说这是“两码事”。
那四方区当前共有37座厕所划归“公”有,37家公厕里的这两家,实际上环卫公司拿到了多少钱?
对于这个问题,王会森总经理表示“不知道”。
当记者要去询问环卫公司的财务时,王会森表示,“公司财务是公司秘密,不能查”。
从“不好说”到“两码事”再到“不知道”,政府的拨款成了一笔糊涂账?
2万元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对于四方区实验小区两个公厕的26万元管理费流向问题,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图 记者 王永端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