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本销售商品房最高罚10万

2011-03-17 00:26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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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3月16日,记者获悉,根据《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商品房承销机构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将由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 李晨)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郭新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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