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今年60多岁了,曾是胶州一家企业的门卫 。这段时间,他和公司闹僵了,原因是他说自己在岗位上被小偷摔伤了,而公司却说,他是酒后产生了幻觉,自己摔伤的。
不过,日前胶州法院的判决让老李获得了些许安慰。法院判令,公司赔偿老李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虽然拿到了钱,老李还是想说,他不是酒后摔伤的,而是为企业负了伤。
事情发生在两年多以前,当时,他在胶州一家公司从事看大门的工作。他说,有一天晚上,有小偷潜入工地盗窃,他前去制止,被小偷从楼上抬着摔到楼下,造成身体多处骨折。
其实,在老李住院期间,公司也派人到医院看过他,还给他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可是,自那次支付了一点医疗费后,公司就再也没有出面。当他出院向公司讨说法时,公司变了脸。
当时,公司说,老李是违反公司规定私自饮酒,产生了幻觉自己摔伤的,公司不应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为了讨回说法,老李将公司告上了法庭。胶州法院审理后查明,老李是在工地上摔伤的,并被送往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对于摔伤的原因,老李说是因阻止偷盗者进工地行窃,被偷盗者从二楼扔到楼下;而公司却说,是老李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在工作时间饮酒,产生了幻觉,从而导致自己摔伤。
虽然,老李到底是如何受伤的 ,大家不得而知,但是,胶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李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的人身伤害,公司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公司说老李是因为饮酒过量而自己摔伤时,法官说,如果公司说老李是酒后摔伤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据,由于公司无法提供,所以,法庭没有采纳该说法。据此,胶州法院在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公司赔偿老李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 记者 王磊 通讯员 刘素虹 尹欣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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