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白女士在延安一路一家酒店工作,干了十天,由于酒店经验丰富被提拔为领班,“可一些老服务员和服务生看见我才干了几天就当上了领班,对我很不满,这种氛围让我很不自在,我就打算辞职,可经理不批准。”白女士说。
“酒店经理说,我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如果现在不干的话,不干一天就要扣三天的钱。”随后,记者联系该酒店,酒店的邵经理告诉记者:“按照酒店的规定,员工如果要辞职需要提前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提交后,在一个月内批准辞职申请。如果员工私自离岗,则按照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我们酒店不存在押工资和不开工资的情况,让员工提交辞职报告,是为了把工作安排好,如果每个员工都不提前说一声就走了,酒店就要关门了。”记者 李晓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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