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晚,张女士乘坐一辆车牌号为鲁UT1437的出租车,上车后使用手机拨打过电话,到延安二路小学下车后,突然想起手机落在出租车上了,马上赶回家用别的电话拨打手机,前后不到两分钟时间,第一次拨打时手机通了,有人接起来,但过了几秒钟就挂断了,接着第二次拨打手机时,已经关机了。张女士马上和出租公司联系上,出租公司找到车主,车主又找到值班司机,但值班司机却不承认捡到手机。
“事情一直没解决,那位值班司机始终不承认捡到手机,如果我们没有十成的把握肯定不能找出租公司。如果下车后十分钟才打电话那就很难说了,也有可能被下一位乘客捡到了,但我们是下车后不到两分钟就拨打了手机。”4月26日,张女士的父亲张先生向记者反映,丢失的手机价值3000多元,是诺基亚的一款手机,内存容量是8G,女儿在手机里存储了很多资料,丢了很心疼。“现在不是有一些技术手段吗?可不可以查找一下,这辆出租车在我们下车后两分钟内有没有上新乘客。”张先生说。
4月26日,记者联系到该出租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当天事情发生后他们已经给乘客回复过,现在再次跟车主落实,在车内确实没有发现手机。“我们没有执法权,如果乘客要做进一步查询,可以到上下车地点的就近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此事时我们肯定积极协助。”该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司机捡到手机不会不给乘客,因为给了乘客发票,如果捡到手机不还被发现,公司会给予严肃处理的。关于张先生提出的能否查询该出租车在两分钟内有没有其他乘客上车,该工作人员说:“我们可以给落实一下,但毕竟已经过了几天了,司机师傅说没有捡到,我们也不能逼着司机承认。23日车主还专门认真查找过出租车内,都没有发现手机。”记者 李晓芳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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